确保城区空气质量全年达标率在90%以上;
所有建筑施工场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做到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
城区主要干道清扫保洁以机扫为主,确保每天清扫1至2次;
12月31日前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了加快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加快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证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提升。
治理目标
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率在90%以上
根据通知要求,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主要解决建筑拆迁施工工地、道路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机动车排放、料场堆场、秸秆垃圾焚烧和重点企业污染等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实现污染天数减少、优良天数增加、空气宜人、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具体目标为,确保城区空气质量全年达标率在90%以上。
在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方面,通知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场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做到六个100%,即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通知要求所有拆迁施工工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接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对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在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方面,通知要求城区主要干道清扫保洁以机扫为主,确保每天清扫1至2次;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2次以上,每周冲洗2次以上,周边道路每天洒水1次,每周冲洗1次;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做好路面硬化;在进入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立车辆冲洗站点,对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在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通知要求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粉性物料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性料场货场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所有运输散装物料未密闭运输或无防尘措施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出企业。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市城区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分类发放的监督管理,对新注册和转入车辆严格执行环保标准,严禁低于国Ⅳ标准的车辆新注册和转入。为了减少机动车污染,我市将研究制订高排放黄标车和无标车的限行措施等。
根据要求,为了加快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我市还将严禁在夏秋时期燃烧秸秆,严格禁止垃圾焚烧,严禁在城区露天烘烤各类腊制品。
建立制度
年底前开展集中整治
记者昨日从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获悉,为了加快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今年12月31日之前,我市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开展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三区政府以及多个市级部门,如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牧业局、市气象局等都将参与,并有明确职责。其中,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调度督导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协同解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三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调度、检查、考核和通报。根据要求,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对三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并严格考核,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大气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考核通报和问责制度。
为了发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昨日,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公布了有奖举报和监督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市环境保护局举报电话:12369。“市民凡是发现有破坏市城区大气污染的行为,都可以拨打电话举报。”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说。
{{item.interpreting_title}}
{{item.area_title}} · {{item.district_title}}
{{item.sell_state_d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