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爱取别名的除了舞文弄墨之人外,想必就是演艺界那些名流了,成龙、舒淇、芙蓉姐姐等耳熟能详的艺名便是最成功的例子。当然,这些艺名家喻户晓得益于人自身,但毋容置疑,它们起到了一定的效果,那就是当演员尚未成名时,这些较为有特色的艺名可以先声夺人,快速进入大众视野。自此以后,一看到这个艺名,我们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这个人,而不是其他人。
名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是觉得曾用名不能很好地表现自己时,一个能诠释事物本身的新称谓随之诞生。不过有特色的称谓并非艺人、作家的专利,在楼市中,楼盘案名一样被开发企业所重视。在激烈竞争的今天,每一个细微的事情都足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楼盘要想取得商业上成功,一个成功的楼盘命名,也是一个非讲不可的载体。
扫兴的是,在当下楼市,你总能发现很多楼盘名字要么怪的离谱、要么山寨的夸张、要么极度偏题,如“苑”、“花园”、“公馆”、“庐”“府”、“第”、“邸”等词已经被用烂了还在没有节制地抄袭,从侧面也暴露出一部分开发企业浅陋、愚笨、没文化的特点。对一部分楼盘而言,名字只是个称谓,它们从未想到过公司logo、知识产权等诸类问题,东西卖完了就万事大吉了。在这方面,一些大企业就做的非常好,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万科,它们所开发的所有物业形态都冠以企业的名字,在品牌方面讲究“一脉相承”,如万科金域系列、万科金色系列以及万科城系列,在全国各地都可以寻找到的案名让消费者对万科产品记忆犹新。这点华润、绿地等开发企业也做的很到位,非常注重对案名的打造,在品质已被市场认可的情况下,一旦其推出新的产品,耳熟能详的案名立马就能卷起一阵热销狂潮。
作为房地产营销战略的重要步骤之一,案名绝非只是一般的称谓而已,它彰显的是一个企业的文化、内涵,展示的是一个企业水准以及能达到的高度。对购房者而言,案名在看房、选房等过程中,都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的功能性、标识性、亲和力都会给顾客以强烈的心理暗示与鼓动。因此,对于那些想成功角逐市场的开发企业,每个细节都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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