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南部县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从8月1日起,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对该请示进行了批复,批复同意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方案为:义兴、孙家垭2个收费站单向收取顺庆至阆中方向车辆通行费,何家观、金星收费站免费通行;金星、何家观2个收费站单向收取阆中至顺庆方向车辆通行费,孙家垭、义兴收费站免费通行。实行单向收费后,各站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等仍按原批准收费文件执行。单向收费时间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后,顺庆至阆中方向义兴至孙家垭收费间距为59.5公里,阆中至顺庆方向金星至何家观收费间距达到74.7公里。据悉,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全长131.12公里,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批准设置何家观、义兴、金星、孙家垭4个主线收费站,由于这4个收费站之间的间距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五部委办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就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4个收费站的收费问题进行了请示,获得了上述批复。“按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费站可以选择撤站、并站、搬站或单项收费,综合各方面情况,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特批复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南部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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